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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喜歡塗鴉。嬰兒時期就會搶走母親的筆在日記上亂亂畫,大一點了,居然畫呀畫呀畫到客廳壁紙上去了,小學、中學時期的作業本總是因我三不五時撕下幾頁來塗塗鴉而掉頁,現在想想除了課本之外所有文具書本都慘遭我魔筆摧殘。


後來高中唸廣告,塗鴉塗了三年,塗的無天無地,塗的不亦樂乎,塗到忽然覺得這塗鴉還是興趣就好,一旦認真起來當飯碗就不好玩了。於是來到紐西蘭奇異國後選擇了統計,塗鴉又在一次恢復它業餘嗜好的身分。


不是很愛在電腦上塗,總覺得握著筆在紙上沙沙沙,看著它吐出一條條線比較有實在感。所以我沒有PDA,只有一本舊式活頁記事本,上面五顏六色記滿日常生活大小事:紅色很重要,藍色還好很普通,鉛筆可有可無,改天再做也可以,偶爾也有貼紙手繪圖案出現,或是有趣的食譜及新聞。弄這部落格也是,全部都先在小紙片上打好草稿,才用我那台故宮牌IBM手提電腦打完上傳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 現在ㄚ脩的嬰兒日記,除了日常記事外也有塗鴉。日記是中文,斯文看不懂,它只能揀塗鴉看圖猜故事,也津津有味。


        塗鴉沒有什麼不好,塗鴉讓我們這個世界更有實實在在的人情味。在按Delete就全部不存在的今天,塗鴉是你我存在的唯一證據。



圖: ㄚ脩的嬰兒日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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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nkgir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